高考考生档案领取须知

 

请于8月2日始的 每 周 四 (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  到教务处403室领取档案。

领取档案需注意以下事项:

  1. 学生须凭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有效证件领取档案;
  2. 由学生自带档案交给录取学校;
  3. 港澳及国外大学如不需要档案,或者没有录取学校的,请学生领取后自行保管。(重要)
  4. 档案不能私自拆封,否则后果自负。

请各位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档案,遗失无法补。

珠海市第一中学教务处

201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