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直饮水设备更换项目邀约书
珠海市第一中学2015年直饮水设备更换项目邀约书
因我校直饮水设备需要升级改造,珠海市第一中学对校内直饮水设备更换项目(项目编号:ZHYZ2015-A008)(包括设备、工程和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项目编号:ZHYZ2015-A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一中学直饮水设备更换。
三、本项目的设计要求、直饮水系统要求、纯水设备系统配置说明、报价要求和质量保证几售后服务等事项详情,请在本页面下方下载附件查看。
四、投标人基本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如为市外企业,须具有珠海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证件查验原件。另提供在珠海市区内常驻的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点地址及电话。
3. 企业营业时间不低于3年;
4. 投标方水处理产品需有国家卫生部核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查验原件);
5.提供所投直饮水生产厂商相关资质及直饮水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检测资料(《检验报告》查验原件)。
6. 2013年1月1日以来,在珠海市内最少完成有2家中小学安装过单项金额12万元以上的直饮水工程的成功案例(合同查验原件)。
7. 投标人须为直饮水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直饮水设备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设备的厂家直接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代理商或代理商授权,需提供相关合法代理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设备交付使用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
六、本项目付款方法和条件
项目内全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且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本项目的5%余款将在一年质量保证期满且无重大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七、评标方法及标准
最低价评标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 其操作程序为:
(1)招标小组首先进行资格性审查,对于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直接予以无效竞标处理。
(2)对能够满足竞标文件商务要求、技术要求和报价要求的投标人的第一次报价进行唱标。如果在第一次报价中,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所报价格相同且均为最低价(并列排名)的情况时,并列排名的最低报价投标人将进行重新报价,直至只有一家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它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取排名第一的为成交投标人,排名第二的为候选成交投标人,并当场宣布成交结果。
八、招标公示时间
2015年09月06日至2015年09月14日。
2015年09月14日9:30报名公司统一现场踏勘。
九、竞标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2015年09月15日上午9:30在珠海市第一中学(梅华西路2180号)行政楼二楼会议室进行竞标。
咨询电话:0756-2630193 13824101688(朱老师)
珠海市第一中学
2015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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