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一中学教师A栋公寓空气能热泵增加及改造工程

珠海市第一中学教师A栋公寓空气能热泵增加及改造工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教师A栋公寓太阳能系统增加及改造工程;

2、项目编码:ZHYZ2015-A016;

3、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4万元,最高报价为人民币12.90万元;

4、本项目的设计要求、空气能热泵技术参数要求、报价要求和质量保证要求、售后服务要求,请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如为市外企业,须具有珠海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证件查验原件。另提供在珠海市区内常驻的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点地址及电话。

3. 经营范围包括空气能热销售或安装(提供税务登记证或工商登记网可查核的证明,提供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所投空气能热泵的《检验报告》,参数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 2013年1月1日以来,最少完成有一家中小学安装过单项金额10万元以上的热水工程(含空气能热泵)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验收报告,开标查验原件)。

6. 投标人须为空气能热泵生产厂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空气能热泵设备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设备的厂家直接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代理商或代理商授权,需提供相关合法代理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查验原件);

7.提供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

8. 开标前一天,组织供应商现场勘察,请供应商带齐以上4-6条资质资料,未进行现场勘察的投标商其报价将被拒绝。

三、本项目付款方法和条件

项目内全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且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本项目的5%余款将在一年质量保证期满且无重大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四、评标方法及标准

最低价评标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 其操作程序为:

(1)招标小组首先进行资格性审查,对于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直接予以无效竞标处理。

(2)对能够满足竞标文件商务要求、技术要求和报价要求的投标人的第一次报价进行唱标。如果在第一次报价中,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所报价格相同且均为最低价(并列排名)的情况时,并列排名的最低报价投标人将进行重新报价,直至只有一家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它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取排名第一的为成交投标人,排名第二的为候选成交投标人,并当场宣布成交结果。

五、招标公示时间

2015年09月23日至2015年09月29日。

2015年09月28日9:30报名公司统一现场踏勘。

六、竞标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2015年09月29日上午9:30在珠海市第一中学(梅华西路2180号)行政楼二楼会议室进行竞标。

咨询电话:0756-2630193 13824101688(朱老师)

 

珠海市第一中学

2015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