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护航青春 ---我校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宪法及未成年人法治规则意识专题教育活动

          为加强我校学生的宪法学习及法治教育,不断提高同学们的法治安全意识,做懂宪法、守规则的青少年,2018年10月15日晚休时段,我校新聘任的法制副校长、市人民检察院黄维玉检察长,携检察院一行人来到我校,为我校高一年级师生举办了一场主题为“让法律护航青春”的未成年人宪法及法治规则意识专题讲座。珠海市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林日团,思政科科长李东升也莅临现场,全程参与了本次活动。

         黄检察长先以视频的形式向同学们介绍了检察院的职能,其中宪法及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拯救是其职能之一,随后又用几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向同学们做了讲解和分析,并提醒同学们要了解必备的法律常识和规则意识。

         接着,黄检察长着重从五个方面向同学们介绍了青春期学生具备宪法知识及法治规则意识的重要性以及应培养哪些规则意识。

一、 做懂宪法、有法治意识,遵法守则的青少年。高中生,正值激情燃烧的青春期,也是很容易冲动的年龄,遵守规则,学会管理好冲动情绪就尤为重要。

二、 做明孝知礼,营造良好家风的青少年。家庭的安宁是社会安宁的基础,家长有监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力和义务,家风对青少年的品德树立和习惯养成有重要的影响。同时,青少年也要明孝道、知礼节,为营造良好家风尽已之力。

三、 做遵守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的青少年。校园里遇到失窃、校园欺凌、黑恶势力等违法问题时,同学们首先要保障各自的人身安全,并及时向老师或警方求助,不做无谓的反抗,保持冷静,懂得说不。以下是与学校相关的8种黑恶势力:

       1.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敲诈勒索的村霸、地痞、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2.与黑恶势力有勾结的校长、教师、局机关人员;

        3.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社会不法人员;

        4.教育系统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的人员;

        5.干扰教育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6.无事生非、诬陷他人、造谣生事、编发虚假信息、书信的机关干部、学校教职员工及社会闲杂人员;

        7.幕后支持非法办学、非法办班的保护伞;

        8.与教育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

四、做善待友伴,善交益友的青少年。青少年的心智还未完全成熟,和什么样的人交朋友,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和世界观的形成都会有重要的影响,同学们要学会慧眼识人,抵制不良诱惑。同时,同学们也要做个乐于助人的青少年,同学或朋友有困难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伸出援手,给予帮助。

五、做遵守社会规则,积极扫黑除恶的青少年。不去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如歌厅、网吧等,不参与禁止未成人从事的活动,如浏览非法网站、传播网络上未经证实的信息、接触校园贷等。

          黄检察长在最后告诫同学们做人做事要时刻牢记两个底线原则:一是不能危害自己,二是不能伤害别人。对于守法的人,法律是一盏明灯;对于违法的人,法律就是一把利剑。

          检察院的法官们与台下同学的互动环节,也得到了在场同学们的积极响应。同学们不但积极回答检察官们提出的问题,还争先恐后的向检察官们提出自己的疑问及生活中有关法律方面的困惑,检察官们也都一一给予了深入浅出的解答。

          活动的最后,黄维玉检察长代表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向我校师生赠送了普法教育的书籍,希望同学们今后不断学习和丰富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黄维玉检察长结合自身办案经验,用简明的道理和丰富的案例为我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宪法及法治教育课”。希望同学们能正确树立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规则,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做个知法、懂法、守法、乐学、从善、创美的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