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一中学2018乐器采购招标

一、项目名称:

珠海市第一中学2018乐器采购 

二、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1

小提琴

12

规格:4/4,面板为松木,纹理均匀清晰。侧板,背板,琴头为枫木,虎皮纹清晰均匀。弦轴,指板及拉弦板为乌木制成。手工油漆。配送方形琴盒,专业琴弓,肩托。

2

中提琴

6

规格:16.5英寸,面板为松木,纹理均匀清晰。侧板,背板,琴头为枫木,虎皮纹清晰均匀。弦轴,指板及拉弦板为乌木制成手工油漆。配送随形琴盒,专业琴弓,肩托。

3

大提琴

6

规格:4/4,面板为松木,纹理均匀清晰,侧板,背板,琴头为枫木,虎皮纹清晰均匀。弦轴,指板及拉弦板为乌木制成手工油漆。配送加厚琴袋,专业琴弓,专业防滑板。

4

低音提琴

1

规格:3/4,琴高≧184CM,琴身≧112CM ,琴身最宽≧68CM,琴身最厚处≧25CM,面板为松木,纹理均匀清晰,侧板。背板,琴头为枫木,虎皮纹清晰均匀。指板及拉弦板为乌木制成手工油漆。配送加厚琴袋,专业琴弓。

商务要求

1.为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专业性,供应商须提供厂家原厂正品承诺书。

2.为确保用户的售后服务的保障:供应商须具有生产厂家的2018年售后服务资格授权证书,供应商须对产品提供至少1年的有厂家售后保障的保修。
3、所有非人为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货物,三个月内包换。成交人须在接到用户故障维修的通知后1小时内予以响应,12小时内上门服务。供应商对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的售后服务(非用户方人为因素)不收取任何费用。
4、在投标报价后当天内提供小提琴5把,中提琴5把,大提琴2把,低音提琴1把样琴供用户方测试音色,不能提供或逾期提供的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5.供货期: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供货。
6、 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明确作出以上承诺,并在投标时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送采购方备案,否则视为废标,我方不予选择。

 

三、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相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A、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项目报价: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120000.0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报价包括所有材料费、商检费、运输费、技术支持费、税费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服务费等费用在内的招标方指定地点全包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总和。

备注:1.中标方负责本项目一年的保修服务。

2.本项目付款方法和条件:项目内全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且验收合格后于2019年4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

 

五、招标公示时间

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5日。

 

六、招标评委

评委成员由招标方的代表组成。

 

七、评标方法及标准

最低价评标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

 

八、竞标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2018年12月5日11:00在珠海市第一中学(梅华西路2180号)行政楼二楼会议室进行竞标。

咨询电话:0756-2630193,13824101688(朱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