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一中学组织学习《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共同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下称《条例》)要求,切实增强全校教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我校近期组织开展了系列专题学习活动,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学校高度重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将其列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点任务,精心部署、分层推进,实现了从领导班子、安全骨干到全校教职工的全员学习,确保学习全覆盖、无遗漏,营造出“人人学《条例》、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党委带头学

    校党委书记张六安同志亲自部署,在近期连续召开的两次校党委会议上,组织全体党委委员对《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和研讨。党委班子深刻领会《条例》的核心要义和立法精神,明确了学校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为全校学习活动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骨干深入学

    1月12日,学校利用召开全校安全例会的契机,组织各年级、各部门安全负责人集中学习了《条例》。会议重点解读了《条例》中涉及单位安全管理职责、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等具体条款,强化了安全骨干队伍的法律意识和履职能力。

 

全员普及学

    1月29日,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赵强副校长面向全体教职工做了题为“学习《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共筑平安校园”的专题讲解。讲解结合学校实际,围绕《条例》的核心思想、学校及教职工的法定责任、应急预案与演练要求、突发事件发生时的行动指南等关键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使全体教职工对《条例》有了全面、清晰的认识。

 

 

    在系列学习活动中,学校紧扣《条例》核心内容,重点强化以下几方面认识:明确突发事件定义与应对原则、厘清学校及教职工法定职责、细化学校具体工作要求、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流程,进一步引导全体教职工明确安全责任,强化法治意识。

    学习的目的在于落实。我校将以此次系列学习活动为新的起点,做好以下工作:持续深化学习宣传,将《条例》学习纳入教职工日常培训与新生入学教育,营造常态化学习氛围;完善预案与演练机制,强化实战化演练,提升应急处置实效;建立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压实安全责任到岗到人;健全安全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我校会坚决扛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以《条例》为准则,不断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努力打造让家长放心、让学生安心的平安校园。